集团党委第二轮第三批巡察完成反馈
根据集团党委巡察工作部署,近日,集团党委巡察组向福泉公司、厦门公司进行反馈。集团纪委书记 、监察专员张岩铨参加了巡察反馈会。会议传达了集团党委专题研究巡察工作有关精神,通报了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并对抓好巡察整改提出要求。
张岩铨书记在反馈会上指出,近年来,被巡察党组织能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的工作要求,认真落实集团党委的规划部署,紧紧围绕增强企业核心功能和提高核心竞争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在规范公司治理、提升经营业绩、推进项目建设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总体呈现积极有为、奋发进取的良好态势。但也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引起高度重视。如,有的在统筹推动高质量发展韧劲不足,防范化解企业风险存在薄弱环节;有的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扎实,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监管不到位;有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严实;有的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够深入;有的纪委落实监督责任不够有力等等。
反馈要求,被巡察党组织要以更高的政治站位重视反馈问题整改,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上来,按照省委和集团党委工作要求,自觉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认真履行职责使命,“一把手”要负首责、负总责,亲自抓、带头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主动认领问题、落实“一岗双责”,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以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抓好整改。要以更实的工作作风保障问题整改成色,要强化组织领导,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细化任务分解;建立组织领导、责任落实、工作推进、督促检查“四项机制”,实行“定期研究、挂图作战、逐项销号”,确保所有整改事项“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要以系统的观念思维构建整改长效机制,坚持把整改落实与主体责任落实、与改革深化提升、与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实施“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年”行动、与监督执纪问责结合起来,构建巡察整改监督闭环,推动建立整改长效机制,实现标本兼治。
反馈强调,纪检监察机构和组织人事部门要认真履行整改监督责任,通过建立巡察整改监督台账、调研督导、现场检查等方式加强日常监督。巡察机构要加强统筹督促,跟踪了解掌握整改进展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专题会商,帮助解决疑难复杂问题。有关职能部门要结合职责运用巡察成果,针对巡察发现的重点问题和深层次问题,加强调查研究,提出改进措施,推动改革、完善制度、深化治理。
此外,巡察组还收到反映个别党员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规定转纪检监察机构、相关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