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泉高速和渔平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档案技术服务供应商库入库资格预审公告
公 告
一、建库资格预审简介
1.1福建省福泉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和福州渔平高速公路运营筹备小组管养范围内的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档案技术服务,为规范养护工程档案工作,依照相关规定,拟通过资格审查建立养护工程档案技术服务供应商库。从供应商库内邀请符合条件的技术服务企业,以竞争性谈判或其它方式选择确定具体供应商。
1.2公司为本次建库的业主,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完成了建库前的所有准备,现对本次建库进行邀请申报。
1.3本次入库资格预审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欢迎符合条件且有意愿参与的供应商参加。
二、项目概况
2.1 福建省福泉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养护高速公路里程约155公里。福州渔平高速公路运营筹备小组养护高速公路里程约60公里。
2.2 公司养护工程档案为所辖养高速公路及其附属的小修保养、中修工程、大修工程及改建工程等档案。
三、供应商(申请人)资质要求
技术服务申请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依法取得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
四、资格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评审标准须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申请文件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
五、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及资格评审时间
5.1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等有关材料自公告之日起可从福建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门户网站闽高速信息网(http://www.福建高速.中国/)上下载。参照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工程施工类和技术服务类)第一~五、九、十项执行。
5.2 递交申请文件的开始时间、截止时间、地点:
5.2.1开始时间:2016年6月13日8时30分;截止时间: 2016年6月13日17时00分。
5.2.2地点: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长乐中路195号名城地产10楼(福泉公司)养护工程部。
5.2.3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请出具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公司不予受理。
5.3资格评审时间:我司将于2016年6月14日起组织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5.4届时可能要求申请人进行澄清,请申请人应代表保持通讯畅通。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福建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门户网站(http://www.福建高速.中国/)上发布。资格预审文件等有关材料可从发布网站下载。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福建省福泉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福州渔平高速公路运营筹备小组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长乐中路195号名城地产10楼
邮 编:350011
联 系 人:刘女士
电 话:0591-38352363
传 真:0591-38352375
2016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