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9月07日   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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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厦高速公路数字化转型项目(一期)招标公告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 2025-08-28 17:50 星期四 阅读次数: 664
泉厦高速公路数字化转型项目(一期)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泉厦高速公路数字化转型项目(一期)(项目名称)已由 福建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  以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福建省两岸融合发展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示范通道及网络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闽发改网审交通函〔2024〕209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泉厦高速公路数字化转型项目(一期)

2.2招标编号:GSZ-2025-240

2.3建设地点:福建省泉州、厦门市

2.4建设规模: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和《福建省公路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实施方案》文件要求,福建泉厦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所辖范围内的高速公路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项目,项目总投资额约2151万元,包括智慧收费站点、智慧服务区-朴里服务区、桥梁健康监测-成洲特大桥(下行)、隧道健康监测-大帽山隧道(上行)、无人机组网智能巡检服务、高速公路基础设施全生命周期数字化信息采集及建模共6个建设任务,具体数量、位置及主要技术指标详见初步设计文件。

2.5计划工期:6个月。

2.6招标范围:

(1)开展项目施工图设计。

(2)开展项目建设包括:智慧收费站点、智慧服务区-朴里服务区、桥梁健康监测-成洲特大桥(下行)、隧道健康监测-大帽山隧道(上行)、无人机组网智能巡检服务、高速公路基础设施全生命周期数字化信息采集及建模共6个建设任务。

2.7质量要求: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

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质量优良。

①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②符合相关工程质量、安全标准;

③符合相关工程设计的技术规范;

④符合合同的约定。

⑤符合福建省两岸融合发展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示范通道及网络项目上报交通运输部实施方案、福建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工可文件,以及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审定的项目初步设计文件。

(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

①交工验收质量评定:合格;②竣工验收质量评定:优良。

一级指标

序号

二级指标

指标说明

指标

基值

目标值(暂定基础要求,交通运输部若有新要求按照新要求执行)

效率

1

重要节点延误阻断情况

拥堵收费站单车平均通行时间下降率(%)

40秒

≥20%

2

ETC一次过车率

ETC车道一次交易成功的记录占总交易次数的比率(%)

98.4%

≥99.5%

安全

3

应急响应效率

从突发事件发现、响应到应急救援力量到达平均时间降低率(%)

60分钟

≥30%

服务

4

服务

满意度

通过在线方式开展示范通道及网络服务满意度调查(%)

85%

≥95%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所有成员单位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下述资质条件:

(1)设计单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交通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单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和具备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出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最低资格要求:

(1)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具备机电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持有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并持有由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部门或住建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书。建造师注册证书应注册在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

(2)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具备机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承担设计工作的单位在岗员工。

注:“机电工程相关专业”(下同)指:交通工程、电子、电气、计算机、通信、通信工程师、网络工程师、网络规划设计师、智能控制、自动化、自动化控制、电力、供配电、机电、交通机电、机电一体化、软件、信息工程、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等专业职称。

3.4本招标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家数不得超过2家,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成员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与其他联合体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否则其所有投标及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均视为无效,均将被否决。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以及招标代理单位、本招标项目内已中标的初步设计、监理、试验检测单位及其关联企业不得参加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愿意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请采用以下两种任意一种无记名方式获得招标文件:

(1)现场报名:潜在投标人请于2025年8月28日至2025年9月4日每天9:00-11:30或15:00-17:00(北京时间)至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林浦路367号林浦广场一号楼一层福建省高速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并获得招标文件。

(2)网络报名:潜在投标人请于2025年8月28日至2025年9月4日17时(北京时间)前以任意方式汇款至福建省高速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汇款时请备注所要购买招标文件的招标编号,投标人并将付款凭证、经办人信息及联系电话、邮寄地址、邮箱信息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信箱(电子信箱:fzgsglzbdl_yh@163.com),招标代理机构以收到购买招标文件费用的时间确定为购买时点,节假日请以网络方式报名,邮寄费用自理。

汇款账号:

账户名:福建省高速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仓山支行

账  号:5919 0780 1810 902 5240

4.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特别提醒:潜在投标人应保存好招标代理机构开具的本项目收款收据(收款收据报名结束后由招标代理机构统一邮寄,邮寄费自理,若因提供的邮寄地址等相关信息不符造成无法收件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若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不能出示收款收据原件,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有权拒绝接受投标,以及后期将无法换取正式发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应在2025年10月28日9:30:00(北京时间)前送至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林浦路367号林浦广场二号楼一层本项目开标室,投标人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递交投标文件,出席代表应携带招标代理机构开具的本项目收款收据、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等原件以供审查,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5年10月27日17:00:00(北京时间)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叁拾伍万元整(¥350000.00)。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现金(电汇或者银行转账)形式②纸质银行保函。

保证金账户:福建省高速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仓山支行

账户名称:5919 0780 1810 902 5240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估法”的方法评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网址:https://www.chinabidding.com.cn/)、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网址:https://ygcg.fjcqjy.com/)、福 建 省 高 速 公 路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门 户 网 站(网址:/)、福建高速集采平台(网址:https://gsjc.fjetc.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后溪镇港头路333号

联系人:马女士 

联系电话:18559110169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高速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林浦路367号林浦广场一号楼一层  

联系人: 陈女士  

联系电话: 15980666348  

电子邮箱:fzgsglzbdl_yh@163.com

     

监督部门名称:福建泉厦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纪检

联系(邮寄)地址:厦门市集美区后溪镇港头路333号

监督电话:0592-6101087

监督部门名称:福建省高速公路集团纪检监察部门

联系(邮寄)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东水路18号交通综合大楼25层

监督电话:0591-870773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