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海高速公路福安服务区提升改造工程监理服务J1标段补遗书1号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招标编号:E3509000102802019002
原公告的招标项目名称:沈海高速公路福安服务区提升改造工程监理服务J1标段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9月3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招标文件
更正内容:
1、新增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5条,新增内容如下:
(一)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修改为:“沈海高速公路福安服务区提升改造工程已由火狐平台APP下载以《关于沈海高速公路福安服务区提升改造工程工可调整的批复》(闽高指运营【2025】2号)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火狐平台APP下载以《关于沈海高速公路福安服务区提升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闽高指运营【2025】3号)批准,项目业主为 福建省宁德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福建省宁德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J1标段进行国内竞争性公开招标。”
(二)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项目名称修改为:沈海高速公路福安服务区提升改造工程监理服务。
(三)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合理低价+信用分)——评标办法正文——1. 评标方法修改为:“ 本次评标采用合理低价+信用分。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当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人的综合得分相同时,以信用得分高者优先;当综合得分、信用得分均相同时,以投标报价低者优先;当综合得分、信用得分和投标报价均相同时,则通过抽签的方式来确定排名顺序。具体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的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
(四)因系统固化原因,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沈海高速公路福安服务区提升改造工程监理服务J1标段(项目名称)施工监理 / 标段”与“沈海高速公路福安服务区提升改造工程监理服务J1标段”,两者具有相同的含义。
(五)投标文件中所涉及需要填写项目名称的部分,均按“沈海高速公路福安服务区提升改造工程监理服务”进行填写。
三、其他补充事项
本补遗书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供投标人自行查阅和下载,由投标人自行打印成书面文件,招标人不再以其它方式通知投标人。请投标人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行承担。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福建省宁德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万安西路22号二号办公楼
联系人:赖先生
电话:0593-2989915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高速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林浦路367号林浦广场1号楼1层
联系人:陈女士
电话:15980666348
招标人:福建省宁德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高速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