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管理分公司关于委托对办公设备采购项目招标的公告
公 告
福建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莆田管理分公司委托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办公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1、招标编号:XFZB-2015-FS88
2、招标内容及主要技术参数:
项目名称 | 项目类型 | 用途 | 数量 | 简要技术指标 | 采购单位 | 联系电话 | 地址 |
合同包1:办公家具 | 办公家具 | 详见招标文件 | 1批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附件B“技术参数及要求” | 福建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莆田管理分公司 | 0594-2353209 | 莆田市 |
合同包2:厨具 | 炊事设备 | 1批 | |||||
合同包3:空调 | 空调 | 1批 |
3、最高限价:合同包1:人民币壹佰壹拾万零捌佰元整(¥1100800.00);
合同包2:人民币肆拾叁万伍仟玖佰玖拾元整(¥435990.00);
合同包3:人民币陆拾柒万叁仟肆佰元整(¥673400.00)。
4、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2015年11月10日至2015年11月17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3:00至5:00)
5、发售招标文件地点: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466-3号大自然文化创意园5号楼4层(铜盘路五凤派出所新址隔壁)】。
6、招标项目代理公司: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小姐 联系电话:0591-88002309
传真:0591—88002607 E-mail:fjxfzb@126.com
联系地址: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466-3号大自然文化创意园5号楼4层(铜盘路五凤派出所新址隔壁)】
7、投标人资格要求:
(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并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①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②有效税务登记副本复印件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③投标代表法人授权书原件 (若投标人代表与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无需提供此件);
④法定代表人及投标人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⑤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A、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上一年度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B、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税务部门出具的缴税证明。
C、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社会保险登记证和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保障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⑥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⑦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人须提供由投标人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放入投标文件技术商务正本,投标文件技术商务副本可使用复印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上述资格证明文件若为复印件应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8、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2月1日上午09:00整(北京时间)。
9、开标时间:2015年12月1日上午09:00整(北京时间)。
10、开标地点: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466-3号大自然文化创意园5号楼4层(铜盘路五凤派出所新址隔壁)】
福建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莆田管理分公司
2015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