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管理公司收费站顶棚灯及发电机组改造项目
福州管理公司收费站顶棚灯及发电机组改造项目,所需建设资金来源于2015年机电专项计划资金,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决定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定施工单位。
一、项目名称:福州管理公司收费站顶棚灯及发电机组改造项目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1)投标人应具备公路交通工程专业监控、收费、通信三大系统综合工程资质或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2)投标人应在过去5年内在福建省高速公路交通机电系统工程中成功完成合同总金额300万元以上。(3)投标人近三年在福州管理公司信誉考核等级为不合格的单位,不具备投标资格。
三、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5年5月 5日至 5月8 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地点:福州管理分公司监控部。购买时须持单位介绍信(原件),每份售价人民币300元,汇入指定账户,逾期不售,售出不退。
四、投标人应在2015年5月28日17:00前,交纳投标保证金壹万元,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开标时须出示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回单原件并提供其复印件。投标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公司名称:福州罗长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开户行:兴业银行福州西湖支行;账号:116050101300001216
五、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必须在2015年5月 22日 17:00前(北京时间)前将问题以信函或传真等书面形式提交到福州管理分公司,口头提交质疑澄清的问题不予接受。
六、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以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至福州管理分公司监控部。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应到场签名报到,并持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招标文件的票据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供审查。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七、开标时间: 2015年 5 月 29 日10:0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福州管理分公司会议室
八、本次招标采取合理低价法选择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依法确定中标人。
招标人:福建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福州管理分公司
地 址:福州市华林路138号中央公馆三层
电话/传真:0591-28068659 联 系 人:郑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