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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工程技术研究、试验及研发生产用房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 2017-08-16 10:08 星期三 阅读次数: 5945
企业工程技术研究、试验及研发生产用房项目(监理)招标公告如下:

公告

招标编号:闽营招[2017]第083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建省高速公路企业工程技术研究、试验及研发生产用房项目(监理)已由福建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闽高计[2017]1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省高速公路达通检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招标人为福建省高速公路达通检测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福州西高速路出口

2.2工程规模:新建钢-混结构生产用房一幢(约6000平方米)、新建特种停车库一幢(约380平方米)、新建水泵房一幢(约260平方米);原试验室改造为宿舍(约1640平方米)、原单层试验室改造为车库及仓库(约600平方米)。本项目工程施工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2658.0482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福建省高速公路企业工程技术研究、试验及研发生产用房项目(监理);监理范围包括:建筑工程、结构工程、给排水、电气、安装工程、室内装饰、智能化、通风空调、消防、电梯、室外附属工程等招标范围内全过程监理,工作内容包括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完成竣工验收的监理,具体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2.4监理服务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监理范围内的工程完成竣工验收内的监理;本工程计划施工工期180日历天(未含缺陷责任期)。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本项目施工监理服务费:按照《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下浮30%,施工监理服务收费总额暂定为人民币48.9252万元,最终监理服务费按有权机构审核后的工程结算总价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监理费计算办法按实调整

投标人须按招标人公布的施工监理服务收费暂定额填报投标报价,否则,其投标不予接受,并予以否决投标处理。

3、投标人资格及审查办法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1.2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及以上专业资质。

3.1.3投标人拟派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合格有效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福建省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其注册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包括人才流动、企业更名、企业改制和企业合并及企业分立等),应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合法变更记录。

3.1.4投标人应未被依法禁止投标,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况。

3.1.5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

3.1.6投标人及拟派驻本项目监理部成员在投标时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不能承揽新的监理业务。

3.1.7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2 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3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816日至20178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 00 分至1200分,下午100分至5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详细地址:鼓楼区梅峰路5号梅亭中华技校沿街综合楼八层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含电子版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每套售价人民币伍佰元(¥500元),以上资料售后不退。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无需提供任何证件,也无需签字登记。投标人需要购买招标工程纸质施工图纸的,可提前三天向招标人提出申请。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玖仟元整(9000元)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

保证金提交备注: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闽营招[2017]第083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98930分,提交地点为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鼓楼区梅峰路5号梅亭中华技校沿街综合楼八层本项目开标室

7.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总监理工程师应当持本人总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和身份证及购买招标文件的缴款凭证原件(每一张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原件只能递交一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到场核验登记。投标人拟派出的委托人应当持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到场核验登记。上述复印件资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携带原件核验,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7.3逾期送达的和非专人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福建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网www.ilovepainkillers.com)发布。

9、其它需说明的情况:

9.1根据榕建招[2011]24号规定,招标人将在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按规定公示中标候选人申报的全部类似工程经验或工程业绩内容。

9.2行贿犯罪档案的查询: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招标人将通过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招标人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投标承诺函对经查询中标候选人自开标之日起前3年内,中标候选人的法定代表人及拟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自开标之日起前5年内,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或行罚未执行完毕的中标候选人取消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高速公路达通检测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东水路18号交通综合大楼7层;邮编: 350001 

电话:0591-87582214 ;联系人:林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梅峰路五号红鼎山人大厦八层,邮编: 350001

电话:0591-87625996、18559983339   传真: 0591-87625996 

联系人: 林先生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福州杨桥支行

帐户名称: 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号: 3500  1877  6070  5250  2968


监督部门:福建省高速公路达通检测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东水路18号交通综合大楼

   话:0591-875836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