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高速公路企业工程技术研究、试验及研发生产用房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
招标编号:闽营招[2017]第082-1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建省高速公路企业工程技术研究、试验及研发生产用房项目已由福建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以闽高计[2017]11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建省高速公路达通检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单位自筹,招标人为福建省高速公路达通检测有限公司项目管理部,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福州西高速出口旁 ;
2.2. 工程建设规模:新建钢–混结构生产用房一幢(约6000平方米)、特种停车库一幢(约380平方米)、新建水泵房一幢(约260平方米);原试验室改造为宿舍(约1640平方米)、原单层试验室改造为车库及仓库(约600平方米);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范围为新建钢–混结构生产用房一幢(约6000平方米)、新建特种停车库一幢(约380平方米)、新建水泵房一幢(约260平方米);原试验室改造为宿舍(约1640平方米)、原单层试验室改造为车库及仓库(约6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筑工程、结构工程、给排水、电气、安装工程、室内装饰、智能化、通风空调、消防、电梯、室外附属工程等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施工图纸为依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工程招标控制价26093845元,具体以经审核的招标控制价文件为准;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8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在开工令中载明的开工日期后45天内,完成综合楼±0.000以下部分施工,提交钢结构工程施工界面;综合楼主体工程在开工令中载明的开工日期后100天内完成,综合楼安装工程在开工令中载明的开工日期后135天内完成,综合楼装修工程在开工令中载明的开工日期后170天内完成。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共一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其中项目经理为一级临时建造师还需满足以下要求:
(1)已按规定在2014年2月28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
(2)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规定资质的联合体各方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类似工程业绩”是指:无。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投标时,投标人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没有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不采用电子招投标。
4.2.采用非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员携单位介绍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于2017年9月14日至2017年9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详细地址:鼓楼区梅峰路5号梅亭中华技校沿街综合楼(红鼎山人大厦)八层)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施工图、地勘报告)每份售价2000元,以上资料售后不退。
备注:第一次已购买招标资料的投标单位可凭购买招标文件收据原件、单位介绍信至招标代理机构领取本次招标资料。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 = 160000 \* CHINESENUM2 伍拾万圆整(¥50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帐户汇达本项目指定账户。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福建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网站(www.ilovepainkillers.com)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高速公路达通检测有限公司项目管理部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金鸡山路59号鼎鑫创业园5层
电话:0591-87582214,传真:0591-87582744
联系人:林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梅峰路5号梅亭中华技校沿街综合楼(红鼎山人大厦)八层;
电话:0591-87625996,18559983339,传真:0591-87625996;
联系人:林先生。
投标保证金提交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福州杨桥支行
帐户名称: 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帐 号: 3500 1877 6070 5250 2968
监督部门:福建省高速公路达通检测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地 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东水路18号交通综合大楼
电 话:0591-8758367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