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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泉厦高速公路日常养护材料采购招标公告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 2018-03-14 08:03 星期三 阅读次数: 6312
2018年泉厦高速公路日常养护材料采购招标公告如下:

公告

招标编号:住总采招字[2018]001号

本招标项目 2018年泉厦高速公路日常养护材料采购已由 项目业主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驻厦门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2018年度高速公路日常养护专项资金,招标人为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驻厦门办事处,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厦门住总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范围

合同包

品目号

货物名称

数量

主要技术要求

交付地点

供货周期

供货时间

1

2018年泉厦高速公路日常养护材料采购

详见招标文件第Ⅲ章“采购清单”

详见招标文件第Ⅲ章

泉厦高速公路沿线采购人指定地点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81231

 

采购人发出发货通知的15天内到货

注:①本项目为一个合同包整体采购,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必须完整投标。评审与确定中标人以合同包为单位。

②投标人投标单价超出最高限价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③每批次货物必须提供产品合格证或出厂检测报告等相关材料。

④本项目数量为暂估数量,有可能全年实际供货数量达不到暂估数量,需考虑一定的风险。投标报价为固定单价,实际供货数量根据生产实际需要分批供应,结算也按每批次实际数量结算,产品经随机抽检合格后(尤其护栏材料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后)方付款,投标报价包含但不仅限于材料费、运输费、装车、卸车费、第三方检测费、税费、风险费、招标代理费等。

2、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2.1投标人应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的国内企业,必须具有相应的营业范围(交通安全设施材料批发、销售或代购代销)并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和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2要求201531日至201831日,生产厂家或其授权代理商所拥有品牌成功供应过一个高速公路在建或养护项目交通工程,且每个合同总价在100万元(金额、日期以合同协议书为准)以上;

2.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4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 3 14日至20183 23(含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每天上午930分至1130分,下午1500分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到厦门住总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102C1单元)  购买招标文件;

3.2招标文件售价 200 元人民币/套(如有图纸,图纸另计)。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潜在投标人可选择现场购买或者邮寄购买招标文件,若采用邮寄购买方式,则邮寄费到付,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缺漏或丢失恕不负责。

4、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5、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5.1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5.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投标保证金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转账方式汇达招标公告中的指定账户。(为方便保证金的收、退结算,请在银行汇款凭证上标注项目标号如 :住总采招字[2018]00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缴交凭证请随同投标文件同时送达。)

5.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7万元整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应于20183261500(北京时间)之前提交到厦门住总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102C1单元)

6.2.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法人代表应持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据复印件到场核验,若拟派出授权代理人的则持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据复印件验登记,(所有印件均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现场核验)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或密封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不予受理。

7、最高限价350万元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fjggfw.gov.cn/)、火狐平台APP下载网站(闽高速信息网,/)等媒体上公布。

注意事项:本工程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等有关事项,招标人将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8日前在以上媒体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发布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驻厦门办事处

地 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集源路39

邮 编:361021      

联 系 人:颜先生    

电 话:  0592-6158029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住总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102C1单元         

邮 编: 361000                                

联 系 人:小杨             

电话:0592-5819860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厦门建行城建支行

帐户名称:厦门住总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号:3510 1564 9010 5000 4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