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厦高速公路办公基地智能化系统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
(招标编号:住总施招(2018)第008号)
1.招标条件
泉厦高速公路办公基地智能化系统改造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已经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驻厦门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全资 ,招标人为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驻厦门办事处,委托的代理机构为厦门住总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合同名称:泉厦高速公路办公基地智能化系统改造项目
2.2工程概况:泉厦高速公路办公基地智能化系统改造项目是对原厦门田厝片区办公综合楼进行智能化系统改造。
主要内容:泉厦高速公路办公基地智能化系统是对原厦门田厝片区办公综合楼进行智能化系统改造项目。主要包括办公综合楼安防报警系统;办公综合楼安防监控系统;办公综合楼安防门禁系统;办公综合楼灯光控制系统;办公综合楼背景音乐系统(公共广播);办公综合楼网络通信系统;会议室窗帘控制系统;办公综合楼中央控制系统;办公综合楼控制面板系统;办公综合楼4K高清媒体矩阵系统以及集源路泉厦分公司通信机房设备、视频会议系统、投影机等拆装、保护、搬迁等。泉厦高速公路办公基地智能化系统改造项目,共设 1个合同段实行公开招标。
2.3计划工期:30天。
2.4控制价(最高限价):198万;若投标价超过控制价,视为废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须具备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合法有效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须具备由安防行业协会颁发的安防二级或二级以上资质。
(3)在国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 1000 万元人民币;
(4)投标人近三年中具有楼宇智能化工程及附属工程安装设计和施工业绩,信誉良好,并在投入本项目的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住建部颁发的二级机电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并持有省部级交通或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应当否决其投标。
3.5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原件(各投标人应自行向投标人所属当地检察机关申请查询)。
4.资格审查和评标办法
4.1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4.2 本项目采用双信封形式、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8 年 3 月 28 日至 2018 年 4 月 8 日,每天上午 9:00 时至 11:30 时(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午 3:00 时至 5:00 时;地点:厦门住总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10号2C1单元)购买,招标文件及清单每套售价 200 元人民币,图纸每套 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逾期不接受报名。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勘查,由投标人自行考察。
6.2 投标文件应在2018年 4 月 9 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前(招标代理将于14:15分开始接收)按下述地址送至厦门住总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10号2C1单元)。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fjggfw.gov.cn/)和闽高速信息网(https://www.ilovepainkillers.com)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驻厦门办事处
地 址:厦门市集美区集源路39号 邮编:361021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0592-6064181 传真:0592-6158018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住总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10号2C1单元
电 话: 0592-5819860 传 真: 0592-5205806
联系人: 小杨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厦门建行城建支行;
帐户名称:厦门住总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帐 号:3510 1564 9010 5000 4904。
2018年 3 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