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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高速公路高压设备预防性试验(2017年度)缺陷整改项目招标公告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 2018-09-17 12:09 星期一 阅读次数: 4735
南平高速公路高压设备预防性试验(2017年度)缺陷整改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联审南招【2018】111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平高速公路高压设备预防性试验(2017年度)缺陷整改项目已由福建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南平管理分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平高速辖养各路段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南平高速机电系统日常维护费用,招标人为南平福银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资金来源:南平管理分公司所属机电系统日常维护费用。
2.1.2招标范围:详见第四章《技术规范》。
2.1.3最高控制价:南平高速公路高压设备预防性试验(2017年度)缺陷整改项目 ¥298465元,【大写:人民币贰拾玖万捌仟肆佰陆拾伍元整】;
若投标人投标单价高于最高控制价,则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为废标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1.4工期:南平高速公路高压设备预防性试验(2017年度)缺陷整改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
3、投标人资格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资格:
a.具有国家能源局福建监管办公室或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福建省电力监管专员办公室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或以上;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且按时通过年检及在有效期内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b. 具有合法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以及相关资质证明等;
c. 具有独立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施和相关技术能力,须提供实施本项目所要求的专业人员证书以及员工的保险证明;
d. 参加项目承包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e.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2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 年9月18日至2018 年9月24日每天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节假日除外)自行前往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南平市八一路310号)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将被拒绝。
5、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取合理低价法选择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依法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下午17:00前到达指定账户;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采用转账方式或电汇方式,注明“南平高速公路高压设备预防性试验(2017年度)缺陷整改项目投标保证金”字样;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伍仟捌佰元人民币。转帐支票出票人、电汇汇款人均必须与投标人相一致,且应从投标人基本帐户转出或汇出。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开标时间、地点:2018年 10月12日上午9:00(北京时间),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应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其委托代理人(代理人应随带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应当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凭证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核验),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7.2.投标文件的递交:2018年 10 月12日上午9:00前30分钟开始接收。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fjggfw.gov.cn/)、闽高速信息网(https://www.ilovepainkillers.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南平福银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武夷山市滨溪东路9号          
电话:   0599-5011109       联系人:  连先生 ,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南平市八一路310号,邮编:  353000   ;
电话:0599-8814275  传真:0599-8814275 ;
联系人:   李先生、项先生 。


投标保证金账号:
户   名:南平福银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帐   号:35001672433052500074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南平分行营业部


服务(货物)一览表
合同包 品目号 服务(货物)名称 数量 最高限价
01 01 南平高速公路高压设备预防性试验(2017年度)缺陷整改 1项 298465元
注:
(1)本项目按照一个完整合同包投标报价投标人按合同包投标,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不完整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2)投标总报价为项目经招标人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包括货物(含设备、配件、辅助材料)供应、制作、运输、安装调试、保险费、采购保管、产品检验检测、现场培训、税收以及售后服务等费用。
(3)本项目允许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国产产品来投标。
(4)投标人投标时须详细标明投标货物的型号及对应的详细配置说明。并对所提供的证明或佐证材料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将处以没收投标保证金,并上缴国库。
(5)本项目的预算价、投标报价等使用的货币均为人民币。投标总报价应包含单价和总价。
(6)因招标项目业主属福建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南平管理分公司,故中标人接到《中标通知书》后,持《中标通知书》与福建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南平管理分公司管理各运营路段各自签订相关合同。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均作为合同订立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