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罗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关于公开招聘征费员的启事
根据罗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的需要,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向社会公开招聘征费员,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
征管所征费员: 24 名。采取一批招录,按成绩由高到低排列入职的方式。
二、招聘岗位特点
招聘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安排在福建罗宁高速公路沿线征费岗位,征费岗位实行24小时“四班三运转”工作制。
三、岗位需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诚实守信,克己奉公,有坚强的毅力和吃苦耐劳的品质,能在艰苦环境中工作。
(二)个人信用记录良好,未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三)年龄满18周岁,35周岁以下(1986年11月1日后出生)。
(三)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大专的前置学历必须达到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
(四)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报名要求及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公示、录用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免费报名)
应聘人员须将报名登记表、身份证扫描件、学历学位证书及电子认证材料、职称证书等相关电子材料。相关材料打包后,请严格按照“姓名+学历+手机号码”的格式命名并投递至邮箱rongxinzhaopin@163.com。未按照上述格式命名的,将视作无效简历。
报名截止时间:公布之日起至2021年12月 20日18:00。
福州高速融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报名咨询电话:李先生 13886129817
(二)资格审查
1、报名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人员由公司通知应聘者。
2、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应与招聘人数比例不小于3:1,否则按比例降低招聘人数。符合组织考试条件后,招聘单位确定考试有关安排,向通过资格初审者发放准考证。
(三)考试方式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分别按笔试60%、面试40%计入总成绩。
1.笔试(占60%)
(1)笔试时间:2021年12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笔试地点:福州市罗源县起步镇罗宁公司六楼会议室;
(3)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包括国家工作人员应具备的知识、交通的有关常识、公文写作等。
(4)笔试方式:采用闭卷方式进行,考试时间90分钟。
(5)笔试成绩在罗宁公司一楼大厅公告栏发布。
2、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和面试有关安排另行电话通知。
(2)面试前,招聘单位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入围面试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3)资格审查地点:罗宁公司四楼会议室,联系人:陈女士,联系电话:0591-38356927
3.面试(占40%)
(1)面试时间:2021年12月下旬(时间另行通知);
(2)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2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3)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考察内容为对岗位认知程度、理论素养、语言表达能力和综合素质等。
(4)面试评委可由罗宁公司人事部门、用人部门、其他领导及人才中介机构专家等人员组成,评委人数为5-7人,面试过程由公司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四)体检
确定拟聘用人选后组织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以及行业的相关要求,由福建罗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人事部门和福州高速融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统一安排进行。
(五)公示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火狐平台APP下载官网(网址:https://www.ilovepainkillers.com)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劳务派遣手续。
(六)其它
应聘者放弃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出现不合格的,按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若出现相同分数的,以面试高分者优先。
五、聘用及待遇
(一)聘用:体检、考核均合格的应聘人员,与福州高速融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再派遣至福建罗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工作。
(二)待遇:熟练期月薪为3000-4000元左右(含奖金、津贴),熟练期满考核合格后月薪为4000-5000元左右(含奖金、津贴),并按有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六、其他事项
(一)报名人员对个人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与事实不符,公司有权取消其录用资格;
(二)报名人员所提供的个人信息资料恕不退还,公司将予以妥善保管;
(三)经审查并约定面试的人员可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对相关事宜进行咨询;
(四)应聘者请自行下载公司专用表格填写履历,谢绝其他格式履历表。
(五)报考人员笔试、面试时应当进行体温监测,按照要求规范佩戴口罩,并出示本人的“八闽健康码”。
(六)招聘收费员是一项严肃的工作,欢迎社会各界对招聘工作给予监督。社会上举办的针对此次考试的所有考前培训班均与福州高速融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用人单位无关。
(七)本公告由福州高速融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福州高速融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