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厦高速公路生态所站专项修复提升工程补遗书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 2017-03-20 10:03 星期一 阅读次数: 5717
泉厦高速公路生态所站专项修复提升工程补遗书如下:
补遗书
各有关单位:
本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招标的泉厦高速公路生态所站专项修复提升工程项目,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作出如下补充通知:
一、取消本工程招标文件中对投标人企业需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要求,招标文件中相关条款作相应修改。
二、招标文件“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人基本情况表》附件要求第(6)原内容:“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或职称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复印件;”修改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或职称证书复印件;”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人请按上述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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