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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福银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车辆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邀请函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 2018-11-23 01:11 星期五 阅读次数: 4751
三明福银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车辆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邀请函:

采购邀请函


一、项目及采购人

1.1、项目名称:2018年三明福银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车辆设备采购项目

1.2、采购单位:本项目采购人为三明福银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自采购人自有资金。现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进行采购邀请。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采购范围为车辆设备一批。

2.2本项目共分为5个合同包,详见如下:

 

表一、车辆设备

序号

合同包号

车辆名称

品牌规格

数量

最高限制单价(元/台)

小计

(元)

供货

地点

供货

周期

1

包一

皮卡车

汽油机4*2MT

6

103500

621000

福建省三明市我方指定地点

合同生效后30

2

包二

自卸车

2014款顺达双排长轴

2

115800

231600

3

包三

洒水车

CSC5181GSSD

1

250000

250000

4

包四

铲式抛雪机

PXA铲式抛雪机

1

300000

300000

5

包五

电焊机

EW190

1

8000

8000

6

吹风机

EBZ7500

1

6000

6000

7

合计金额

1416600

 

 

注:1、各合同包必须分开报价,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制单价及最高限制总价,否则按废标处理;

2、各合同包单价和总额价已包括了为提供和完成合同规定的货物所需的运保费、装卸吊装费、安装试车费、培训费、税费、利润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并符合下列条件的车辆设备生产厂家或其销售代理商均可参加本项目的报价,采购人不接受以联合体方式的报价。

3.2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必须为一般纳税人,注册资金在5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且具备车辆设备供应能力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

(1)、上述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必须能提供所销售车辆设备的生产厂家销售代理证明;

(2)、能够开具设备(车辆)类增值税专用发票;

3.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加报价,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4供应商自201511日以来在福建省高速公路采购招标中出现过在报价有效期内撤回报价、放弃中标、挂靠报价、围标串标等行为的且在处理期限内的(以福建省交通运输厅网站公布的为准,且在处理期限内的),或被列入2018年三明福银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黑名单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四、采购邀请文件的获取

4.1三明福银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机材部将向公司供应商库内所有供应商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询价采购邀请文件,另外凡有意参加报价者,也可自行登录闽高信息网(/)上下载询价采购邀请文件,联系方式:

三明福银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地址:三明市梅列区新市北路198号交通监控中心502

联系人:黄先生  庄先生  联系电话:0598-8520598 

联系邮箱:3168701544@qq.com

五、报价文件的递交

5.1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 11 30 9:30,供应商应于当日800930派人将报价文件递交至 三明市梅列区新市北路198号交通监控中心502室并参与谈判 ,咨询电话:0598-8520598(若有调整,另行通知)。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三明福银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址:三明市梅列区新市北路198号交通监控中心502 

邮政编码:365000             联 系 人:黄先生  庄先生

    话:0598-8520598 


附件:询价采购邀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