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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两岸融合发展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示范通道及网络项目(漳州高速公路辖区2025年度先行先试任务)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 补遗书1号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 2025-10-29 18:02 星期三 阅读次数: 583
福建省两岸融合发展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示范通道及网络项目(漳州高速公路辖区2025年度先行先试任务)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 补遗书1号

一、项目基本情况

公告项目编号:GSZ-2025-241

公告的项目名称:福建省两岸融合发展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示范通道及网络项目(漳州高速公路辖区2025年度先行先试任务)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9月0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招标文件

更正内容:

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4最高投标限价”修改为:“设计施工总承包费最高限价为23716319元,设计施工总承包费=设计费+施工总承包费(含工程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等),设计施工总承包费:投标人对设计施工总承包费和设计施工总承包费下浮率K值同时进行报价。投标人设计施工总承包费报价超出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2、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中第(2)点修改为:“ (2)本项目招标采用固化清单,固化清单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填写固化清单中的投标报价下浮率(K值),即可完成投标固化清单的编制,确定投标报价,并编入投标文件。《福建省两岸融合发展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示范通道及网络项目(漳州高速公路辖区2025年度先行先试任务)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固化清单》详见本补遗书附件,投标人请自行下载。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修改为:“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应在2025年11月14日9:30:00(北京时间)前送至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林浦路367号林浦广场二号楼一层本项目开标室,投标人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递交投标文件,出席代表应携带招标代理机构开具的本项目收款收据、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等原件以供审查,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4、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修改为“2025年11月13日17:00:00(北京时间)前。”。

三、其他补充事项

本补遗书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供投标人自行查阅和下载,由投标人自行打印成书面文件,招标人不再以其它方式通知投标人。请投标人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行承担。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福建省漳州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  址:漳州市龙文区水仙大街石仓段交通服务指挥中心11-12楼

联系人: 黄先生   

联系电话:15260029164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高速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林浦路367号林浦广场一号楼一层  

联系人: 陈女士  

联系电话: 15980666348  

电子邮箱:fzgsglzbdl_yh@163.com

 

附件-项目固化清单

 


招标人:福建省漳州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高速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