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泉高速公路隧道供配电系统及环形路径识别系统建设招标公告
公告
招标编号:闽营招【2016】第098号-1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的项目为福泉高速公路供配电系统及隧道通风、照明设施完善(二期)项目和福泉高速公路环形路径识别建设项目打包合并。项目业主为福建省福泉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福泉高速公路年度机电专项工程计划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 ,招标人为福建省福泉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设备采购、供货及施工安装和调试等工程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分类
子项目号 | 子项目名称 | 备注 |
1 | 福泉高速公路供配电系统及隧道通风、照明设施完善(二期)项目 | |
2 | 福泉高速公路环形路径识别建设项目 | |
2.2合同名称:
(1)福泉高速公路供配电系统及隧道通风、照明设施完善(二期)和环形路径识别建设项目供货与安装合同 。
2.3工程概况:
子项目1:根据福建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全省高速公路隧道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闽高安监[2014]33号)及《关于高速公路隧道监控设施排查治理相关要求的通知》(闽高控[2015]10号)等文件精神,依据2015年福泉高速公路隧道“白改黑”工程后隧道照明亮度检测情况,对照现行隧道机电设施规范标准,需要对福泉高速公路前鸥、弄尾隧道实施机电设施的补充、完善和改造,切实确保隧道行车安全。项目主要实施内容包括对前鸥、弄尾隧道机电设施进行补充和完善,并将新增机电设施接入原莆田监控分中心,以实现统一的远程监控和控制,同时对莆田监控分中心的隧道控制系统进行软件扩容,确保系统更好地满足运营需求;对雷打石、相思岭隧道灯具进行改造,使隧道亮度检测能够符合相关规范要求,确保隧道行车安全;对渔溪收费站出口内广场高杆灯进行拆除,重新选址后根据设计图纸实施高杆灯的增设;将原宏路收费站空置的135KW发电机组搬迁、运输至兰圃收费站,实施兰圃收费站发电机组的替换安装及供电线路改造等工作,提升兰圃收费站应急供电保障能力;对驿坂收费站一组故障的收费系统UPS蓄电池进行更换,以确保收费系统的供电系统安全等。(详细工程实施内容见项目实施方案)
子项目2:根据《关于做好路径识别系统专项工程实施工作的通知》闽高办监控〔2016〕78号文件精神,为实现我省高速公路收费系统精确路径拆分结算的功能要求,在福泉路段的交汇处、分叉处新增建设环形路径识别系统设施,实现车辆行驶路径的精确识别,车流量的精确识别和收费系统拆分帐功能,满足全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需求。项目主要实施内容包括在AK2129+330(宏路至渔溪区间)、BK2098(宏路至青口互通区间)两处,利用就近的龙门架情报板基础设施,增设环形路径识别设备及UPS不间断电源系统,在福州监控分中心搭建数据汇聚集中存储和转存平台设施,实现将环形路径识别系统采集的数据实时传输至福州分中心储存和分析,并同步转发至福建省高速公路指挥中心(或福建省高速公路数据汇聚中心),实现我省高速公路收费系统精确路径拆分结算的功能要求等。(详细工程实施内容见项目实施方案)
2.4计划工期: 40 个自然日(自合同签署生效之日起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在国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由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资质(旧标准);或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新标准中对原标准的收费、通信、监控分项及系统综合资质进行合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201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期间成功完成过至少2个高速公路机电工程(收费系统、监控系统或通风照明供配电系统)合同,且每个合同金额(即签约合同价)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 8 月 26日至 2016年 8 月 30 日,每日上午 8:30至 11:30 ,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福州市鼓楼区梅峰路5号佳季精品酒店八层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及图纸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勘查,由投标人自行考察。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 年 9 月15日9 时 00 分,投标人于当日 8 时00分至 9 时 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梅峰路5号佳季精品酒店八层)。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闽高速信息网(www.fjgsgl.net)和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福建省福泉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长乐中路195号名城广场10-11层
邮政编码:350001
联 系 人:沈先生
电 话:0591-38352330
传 真:0591-38352327
联 系 人:吴先生
电 话:0591-38351903
传 真:0591-38351908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梅峰路5号佳季精品酒店八层
邮编:350001
电 话:0591-83795077,13705096200
传真:0591-87625996
联系人:涂先生、张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