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2019年度泉厦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招标代理和造价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公告
2018~2019年度泉厦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招标代理和造价咨询服务所需资金来源于2018~2019年度养护专项计划资金,招标人决定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2018~2019年度泉厦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招标代理和造价咨询服务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内容为2018年~2019年度泉厦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招标代理和造价咨询服务。2018年~2019年度养护专项工程计划投资约6000万元(土建5000万元,机电1000万元) ,养护工程范围起点位于沈海线泉州互通(泉州丰泽区城东街道办事处西福村),桩号为K2230+742;终点位于厦门杏林互通(集美区杏林街道),桩号为K2312+637,全长81.895公里,主要工程项目有: 路基、路面、桥涵、隧道、交通工程、绿化、房建、机电等养护工程项目。本次招标共1个合同段。
2.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福建省厦门市注册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企业应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招标代理乙级(及以上)和工程造价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承接业务范围包括工程招标代理、工程预算编制及结算审核等。非厦门市企业需在厦门设有分支机构并已在厦门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业绩要求:近2年内在厦门地区开展工程招标代理和造价咨询服务项目不少于3个(至少1个机电项目)。
3、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有兴趣的投标人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各一份于2018年1月19日至2018年1月25日,工作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2时至5时(北京时间,下同,)前往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驻厦门办事处四楼养护工程部(地址:厦门市集美区集源路39号)领取招标文件。
4.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月26日10:00时(北京时间)以前(招标人将在截止时间前一个半小时开始接收)将密封的投标文件按下述地址送至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驻厦门办事处四楼会议室(地址:厦门市集美区集源路39号)。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应持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拟投入本合同段人员资质证书原件〔职称证书、资格证书)到场签名报到并以供核对。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人应在提交投标文件之前,缴纳6000元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招标活动免受投标人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
5.2未按规定缴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5.3开标结束后,招标人将退还除前三名推荐中标获选人外其他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签订合同后,招标人将在前三名推荐中标候选人提交正式收款收据等有关资料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予以原额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
5.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
(3)投标人提交了虚假资料。
6.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和福建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网站(闽高速信息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驻厦门办事处
地 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集源路39号
邮 编:361021
联 系 人:颜先生
电 话:0592-6158029
传 真:0592-6158010
电子邮箱:13850073210@163.com
招标人: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驻厦门办事处
2018年1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