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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高速公路服务区室内标识标牌制作与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 2018-10-22 05:10 星期一 阅读次数: 5671
福建省高速公路服务区室内标识标牌制作与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福建华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受发包方福建省高速公路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委托并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对福建省高速公路服务区室内标识标牌制作与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各合格的厂家、代理商(或经销商)参与本次询价报价。

一、材料要求:

1、标识标牌品牌:详见“标识标牌参数”附件;

2、质量要求:合格产品,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要求。

二、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报价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且注册资本金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相关产品及服务的专业经销商、授权代理商或厂家。报价人必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或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以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为准。

2、投标单位经营范围具有广告工程、标识标牌(标识工程)制作、安装或施工等服务。

3、投标单位应具备不少于二年以上制作经验与能力,能确保制作质量和要求。

三、报价须知:

1、报价人所报的价格应须满足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的成品材料(不含安装费与运输费)。

2、本批次材料/设备为一个合同包,投标单位在“报价栏”填写报价的价格之和最低的将获得本项目制作资格。全省服务区室内标识标牌制作报价依据各类标识标牌材质与工艺要求设最高限价(具体详见附件一:福建省高速公路文化传媒公司服务区室内标识牌制作报价表),各投标单位报价为含税价且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为无效报价。

3、全省服务区室内标识标牌制作安装数量统计表作为各投标单位投标报价参考依据(具体详见附件一:福建省高速公路文化传媒公司服务区室内标识牌制作报价表),以实际下单制作与安装数量为准。报价人必须响应所有技术参数要求,所有附件需加盖公章,否则报价无效。

4、投标单位依据材质、规格与制作工艺要求在附件1内的表格“报价栏”填写价格。

5、报价人在报价单上必须填写完整且有效的报价单位联系人、固定电话、移动电话和公司注册地详细地址,报价人应对所递交的报价文件以及与报价有关的证明和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以弄虚作假给询价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5、如发现恶意报价者,发包人可上报相关部门列入黑名单,限制其在本地区经销。

6、中标单位将承担招标单位收取的代理服务费。

7、报价材料:

①、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三证合一的请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②、税务登记证;

③、报价单(见附件);

④、法人委托书(格式自拟)

⑤、经办人身份证;

⑥、授权经销/代理证/授权合同(若有)。

所有报价要求材料须加盖公章,若同一份封面有加盖公章即可;报价材料须编制封面、目录(请参照本点提供材料的顺序),同时用档案袋密封,并在密封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未按招标要求编制或未提供完整材料的视为无效投标。

8、有效报价单位不足3家的,按无效标处理。

四、报价文件的澄清及修改

招标公告及文件如有澄清和修改,将在火狐平台APP下载网上发布本次报价项目的相关信息,请各报价单位及时关注,报价单位若自己没有在以上网站上查询相关信息而影响报价的,报价单位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五、时间安排:

6.1报名时间:20181022日上午09:00时~20181026日下午05:00前(北京时间),到福建华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五一北路129号榕城商贸中心23层2301室)采用无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等资料每份售价300元(支持支付宝支付),售后不退。

6.2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111日上午9:30,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六、报价文件递交方式及地点:

1、本次询价报价人采用纸质文件形式报价。

2、纸质报价文件递交至:福建华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五一北路129号榕城商贸中心23层2301室

3、所有的纸质文件须加盖公章。

七、联系方法:

招标单位:福建省高速公路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新店镇西庄路233号天艺文创园1号楼3层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方式:18960953199

 

代理单位:福建华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五一北路129号榕城商贸中心23层2301室

联系人:林工

联系方式:13960776649


附件:福建省高速公路文化传媒公司服务区室内标识牌制作报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