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银高速南平段隧道灯具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本招标为福银高速南平段隧道灯具改造项目,项目业主为南平福银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采用合同能源管理(EMC)模式,招标人为南平福银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福银南平段隧道灯具LED节能改造(EMC能源管理)项目。
二、项目招标范围及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主要施工内容是福银高速南平段隧道灯具进行LED灯具改造。
2.本次招标采取综合评分法选择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依法确定中标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合同能源管理经营范围;
2)投标人必须具备有效的住建部核发的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必须具有不低于贰级机电安装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4)凡两家或以上投标单位同时参加本次招标,有如下情况的,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A、为同一法定代表人的;B、为同一股东控股的;C、其中一家公司为其他公司最大股东的。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7)拟投入该项目使用的LED灯具厂家必须按照闽高指机电〔2017〕8号《关于公布通过福建省高速公路隧道LED照明灯具测试企业名单目录的通知》文件的要求通过福建省高速公路隧道LED照明灯具测试,且企业名单在目录中。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申请人于2018年 10月 24 日至 10 月 30 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到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南平分公司(南平市延平区八一路310号)无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此费用不予退还。
四、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投标人必须在2018年 11 月 19 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10万元汇入以下指定账户,开标时须出示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回单原件并提供其复印件。
户名:南平福银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35001672433052500074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南平分行营业部
五、招标文件答疑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必须在2018年10月31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前将问题应以不署名、不盖章(但应标明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和日期)的形式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上提交。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为2018年 11月20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以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按下述地址送至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南平市延平区八一路310号),投标人应派其授权代表须出席,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授权委托人应当持授权委托书及单位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身份证原件、购买标书的收款收据原件、退投标保证金申请书和收到退还投标保证金收款收据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和闽高速信息网(https://www.ilovepainkillers.com)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南平福银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福建省武夷山市崇溪东路9-1号
邮 编:354300
电 话:0599-5012630
传 真:0599-5012630
联 系 人: 范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平市延平区八一路310号
邮 编:353000
电 话:0599-8814275
传 真:0599-8814275
联 系 人:李先生、谢女士
